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平时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另一方虽然没签字,但仍是夫妻一同债务,需要一同承担。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平时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另一方没签字,不是夫妻一同债务,由债务人自己承担,其配偶不需要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一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一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与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平时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是夫妻一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平时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是夫妻一同债务;但,债权人可以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一同生活、一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一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引使用方法条
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