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超市不卖东西给客户犯不犯法
超市不卖东西给客户,这一行为本身并不构成犯法。超市作为经营者,有权依据自己的经营方案、库存状况或客户行为等原因决定是不是向某位客户供应产品。
假如超市基于不适当的理由拒绝向客户提供服务,譬如基于客户的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歧视性原因,那样这种行为可能违反平等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构成违法。
2、超市非卖品销售的法律规定
超市将非卖品销售给客户的行为是违法的。
非卖品,顾名思义,是指不需要于销售的物品,一般作为福利品或赠品发放。生产厂家和销售商在将非卖品作为赠品发放时,需要明确告知其非销售品的性质。
假如将非卖品作为产品正价销售,并且没告知客户,这不只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商业原则,还可能侵犯客户的知情权。
因此,法律快车提醒,超市在经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能将非卖品作为产品进行销售。
3、买家知情权有关内容
买家享有了解其购买、用的产品或者同意的服务的真实状况的权利,这是买家知情权的核心内容。
1.买家有权依据产品或服务的不同状况,需要经营者提供包含产品价格、产地、生产者、作用与功效、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用法说明书、售后服务等在内的详细情况。
2.假如经营者未能提供这类信息,或者提供的信息虚假、不准确,那样将侵犯买家的知情权。在此基础上,买家有权需要经营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含赔偿损失等。
因此,保护买家的知情权是维护市场秩序和买家权益的要紧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