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赔偿是不是由伤者与保险公司谈
事故赔偿并非直接由伤者与保险公司谈判确定。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若涉及赔偿事宜,一般是由保险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保险合同的约定来进行赔付。
伤者需要准时报警并进行伤残等级鉴别,这是确定赔偿项目和数额的基础。在此基础上,保险公司会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有关证据来确定赔偿金额。
因此,法律快车提醒,伤者并无需直接与保险公司谈判赔偿事宜,而是应通过合法的程序和途径来申请和获得赔偿。
2、事故赔偿项目及保险公司赔付标准
事故赔偿项目主要包含医疗费和误工费等:
1.医疗费是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有关证据来确定的,包含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治费、住院费、药费等。
2.误工费则是依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情况来确定的,误工时间依据受害人同意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确定,收入情况则依据受害人的固定收入或近期三年的平均收入来计算。
保险公司在赔付时,会严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保险合同的约定来实行赔付标准,确保赔偿金额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3、不构成肇事逃逸的状况有什么
不构成肇事逃逸的状况主要包含以下几种:
1.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共识并留下真实名字、联系方法后,一方反悔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准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和伤者地方后开车驶离现场并准时报案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备伤者成本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赞同,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缘由离开现场,未能准时报案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开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了解或不可以发现事故发生的;
6.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可能遭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准时报案的。
这类状况均不构成肇事逃逸,但当事人在处置交通事故时仍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