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能否离职
不可以。
《公务员录用规定》第三十条规定,“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由招录机关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考察,并安排必要的培训。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中国公务员法》
第八十六条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辞去公职:
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要紧公务尚未处置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置的;
正在同意审计、纪律审察、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辞去公职的情形。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务员“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导致不好的影响的”,单位可以“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紧急的,给予开除处分”。
2、公务员试用期会被辞退吗
公务员在试用期,假如表现不合格的状况下,会被辞退。
依据《中国公务员法》第八十八条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同意其他安排的;
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法律和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合适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适合给予开除处分的;
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越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越三十天的。
通常情况下,公务员试用期内被开除的状况极少,大多数都能过了试用期成为真的的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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