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缴纳社保的那部分也要交个税吗
单位给个人承担的是个人应该承担的社保部分,职员不需要缴纳个税。
1.单位为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保费、失业保险费等,在符合国家规定的首要条件下,是可以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但这有一个首要条件条件,即这类成本需要已经并入职员的薪资薪金所得。
2.假如单位为职员承担的社保成本已经计入了职员的薪资中,那样在计算薪资薪金所得时,这部分成本是允许扣除的。
3.假如单位承担的社保成本没并入职员的薪资薪金所得,那样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这部分成本就不再扣除。
4.假如单位负担的社保成本超出了职员个人应承担的部分,这部分超出的成本并不是职员个人的正常收入,也不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中。
因此,法律快车提醒,对于单位超出的这部分社保成本,职员是无需缴纳个税的。
2、单位缴社保企业所得税扣除规定
关于单位缴纳社保成本在企业所得税前的扣除规定,大家主要依据的是《企业所得税法推行条例》第三十五条:
1.企业根据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保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是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
2.只须单位根据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社保成本,都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作为扣除项。
3.假如单位负担的社保成本中包括了应由职工个人承担的部分,那样这部分成本并不是单位应承担的正常成本支出,因此不符合税收政策规定,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