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标准(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1、医保待遇(医疗费、伙食补助费、食宿交通费)
(一)医疗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对医疗费需要有2、
(1)在签有服务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2)治疗工伤所需成本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伙食补助费:住院期间,根据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三)食宿交通费--工伤职工到统筹区域以外就诊的和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赞同的状况下,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康复治疗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支付康复治疗费的需要有2、(1)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2)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五)辅助器具费--根据国家规定的规范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需要有2、(1)因平时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别委员会确认;(2)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六)停工留薪--原薪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其需要有2、(1)停工留薪期一般低于12个月;伤情紧急或者状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别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合延长,但延长不能超越12个月。(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七)生活护理费:完全不可以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薪资的50%;大多数不可以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薪资的40%;部分不可以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薪资的30%
其需要有2、(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别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八)工伤复发的成本--其标准: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需要: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
2、伤残保险待遇
(一)伤残补助金--一级24个月的本人薪资二级22个月的本人薪资三级20个月的本人薪资四级18个月的本人薪资。
其需要有3、(1)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医疗待遇。(2)致残被鉴别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职位。(3)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二)伤残津贴--一级本人薪资的90%;二级本人薪资的85%;三级本人薪资的80%;四级本人薪资的75%。
其需要有4、(1)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2)伤残津贴实质金额低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4)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保费
(三)伤残补助金--五级16个月的本人薪资;六级14个月的本人薪资。需要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四)伤残津贴--五级本人薪资的70%;六级本人薪资的60%。
其需要:(1)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合工作;(2)很难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根据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3)伤残津贴实质金额低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五)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六级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需要: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六)伤残补助金
1、标准:七级12个月的本人薪资;八级10个月的本人薪资;九级8个月的本人薪资;十级6个月的本人薪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