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品检验不合格如何解决
商品检验不合格时,需方一般应当妥善保管不合格商品,并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具体来讲,需方提出书面异议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1.对于商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水平不符合规定的状况,需方应在货到后10天内(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或双方另行商按期限)提出书面异议。
2.对于某些需要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水平缺点的商品,一般应从运转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异议,除非主管部门另有规定或双方另行商定提出异议的期限。
3.假如需方未在规按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法律快车提醒,则视为所交商品符合合同规定。
4.如因需方用、保管、保养不善等导致商品水平降低的,不能提出异议。
2、商品不合格书面异议步骤
商品不合格的书面异议步骤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步骤:
1.提出异议:需方在发现商品不合格后,应立即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并妥善保管不合格商品。
2.异议内容:书面异议中应包括合同号、运单号、发货和到货日期,与不符合规定商品的具体信息,包含名字、型号、规格、商标等。
3.供方处置:供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处置。假如供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置或处置不当,需方可以进一步采取法律方法维护自己权益。
4.后续跟进:假如供方对异议处置结果不认可或双方没办法达成一致建议,需方可以寻求法律帮助或采取其他合法方法解决争议。